[穆长春:数字人民币可控匿名的特征有助于维护金融安全]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表示,可控匿名作为数字人民币的一个重要特征,既有利于保障公众合理的匿名交易和个人信息安全,又有助于防控和打击、恐怖融资、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安全。(人民日报海外版)
穆长春:数字人民币与第三方支付不是竞争的关系:针对数字人民币会否取代第三方支付的看法,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在第十三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这是两个维度的事情,数字人民币是钱,数字人民币钱包是载体与基础设施,作为载体和基础设施,并不是一个维度的事情,数字人民币与第三方支付不是竞争的关系。支付宝与网商银行,微信与微众银行,结对出现在第二批民营机构数字人民币试点序列,提供数字人民币相关服务,微信和支付宝将继续承担金融基础设施职能,共同参与发行和流通服务的过程。(界面新闻)[2021/6/11 23:30:51]
穆长春:金融分布式账本技术安全规范适用于区块链公司:3月16日消息,针对此前出炉的《金融分布式账本技术安全规范》,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接受专访时表示,《安全规范》梳理了在金融行业应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应满足的普适性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在金融领域从事分布式账本系统建设或服务运营的机构,并不局限于传统金融机构,区块链以及其他技术公司只要在金融领域从事分布式账本系统建设或服务运营,也就适用。同时央行数字货币DC/EP在技术选型上采用成熟稳健技术并兼顾创新,综合了传统集中式架构与区块链技术优势,借鉴区块链技术核心内涵与优势,回避其短板。由于安全技术是相通的,因此DC/EP在进行安全设计时,参考了《安全规范》中的有关要求。同时针对分布式记账的去中心化特性与中央银行的集中管理要求可能存在冲突的情况,穆长春表示,实际上,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优势更多体现在技术上的去中心化优势,教条式的鼓吹全面去中心化的往往是自己暗中想演变为新的中心。为避免冲突并满足集中管理的要求,同时不剥夺金融行业主体享受区块链带来的技术创新红利,区块链作为金融服务工具的底层系统和技术架构,须做相应的改造和升级,使其既能发挥去中心化的技术优势,也要满足中心化管理的要求。因此,在缺省情况下区块链平台从底层设计时就应考虑监管和隐私保护方面的要求,例如《安全规范》中相关内容要求。(澎湃新闻)[2020/3/16]
声音 | 央行穆长春:央行数字货币引入了私人部门参建: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10日在“第十届财新峰会:开放的中国与世界”上表示,私人机构是可以运营基础设施的,但背后是有条件的,要纳入到法律监管框架当中,同时要服务监管、为公众服务,要求公共道德水平比较高。央行数字货币从一开始就引入了双层运营体系,就是运用了私人和公共部门共同建设数字货币,今后可能还会运用私人的力量共同建设公共产品。[201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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