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情报机构负责人:正在关注有关DeFi和NFT的监管法规]10月13日消息,韩国金融情报机构(FIU)负责人Kim Jeong-gak在接受Maeil Kyungjae采访时表示,韩国正在关注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即将提出的关于NFT和DeFi的未来建议。他表示,“我们将与相关部门一起考虑如何监管这两个领域,并通过(修订)金融法来反映这些(决定)。”(Cryptonews)
韩国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必须让发行人和经办公司对代币白皮书负责:韩国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李顺浩30日在一份题为《虚拟资产监管监管方向》的报告中表示,应规定包含虚拟资产(虚拟货币)业务信息的白皮书格式,并完善制度,以便让发行人等遵循白皮书。
研究员首先强调,为提高虚拟资产领域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必须彻查使用散布虚假事实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加强对经营者的资质要求。
此外,发行虚拟资产时发布的白皮书应该透明披露,以便市场参与者能够准确评估虚拟资产的价值。应该明确白皮书应该包含的基本内容和格式详细。如果业务没有按照白皮书的描述进行,需要制度安排,让发行人和经办公司承担责任。
由于虚拟资产具有多种特性,部门之间的有机合作对于监管很重要。由于它们在全球范围内交易,因此还需要政府范围内的应对和稳固的国际合作体系。
未来虚拟资产的发展方向很难预测,区块链等与虚拟资产相关的新技术对未来行业产生什么样的积极影响也不容易估计。法规不应成为绊脚石。
对虚拟资产投资所得的利润征税是合理的。即使是非法行为,所得也要视为其他收入来征税,因此虚拟资产交易是否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只会改变收入的性质,征税对象是明确的事实。(韩联社)[2021/5/30 22:56:28]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称其对朝鲜黑客窃取加密货币不负责: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在回复国民议会事务委员会的书面质询时表示,他们对由朝鲜政权支持的黑客在加密交易所平台上发起的攻击中窃取的加密货币不负责。根据这份报告,该监管机构辩称,加密交易所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但没有提供有关此事的更多细节。他们把责任转交给韩国外交部和韩国通信委员会(KCC)。但是,外交部和韩国通信委员会都认为,FSC仍然要对加密公司遭受的任何损失负责,因为这些都与金融有关。这两个机构指出,FSC的职务是“负责管理和监督虚拟资产提供商”。(Fn News)[2020/10/24]
声音 | 韩国金融监督院主席:有必要加快推进加密货币监管框架:据韩国中央日报消息,韩国金融监督院(FSS)主席表示,有必要加快推进加密货币监管框架。谈及加密货币的性质,他表示:“说它是金融资产有点难。加密资产的性质尚不清楚,国际标准尚未到位,因此我们应该仔细观察。”关于ICO禁令,他表示:“这不属于金融领域,但是,违反反义务等非法活动需移交给检察官。”[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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